南海網海口12月27日消息(南海網記者 楊雋瑩 陳麗娜)27日的海口市公安局新聞通報會確定,海口市超標電動自行車使用期限將順延半年。海口市交警支隊表示,順延的半年中,政府將鼓勵電動車生產廠家、銷售商實施以舊換新、折價回購等措施,引導超標電動車有序退市。
  市交警支隊負責人表示,超標電動車車主須及時到車管部門辦理牌證註銷手續,明年7月1日起將把電動車納入《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》進行嚴格管理,超標電動車不允許在道路上通行。同時,退市超標電動車的廢舊鋰電池必須交給廠家或商家統一回收,或交給危險物品處置單位統一處理,這個權限由車主自決定,政府不干預。  (原標題:海口鼓勵電動車生產商以舊換新 引導超標車退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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